近日,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《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公积金提取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充分考虑到才参加工作的青年人无住房而需要租房的实际,进一步调整优化了租房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、期限和相关手续,让青年人住有所居。
(资料图片)
一
利好一:
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额度。突出无房职工“租房可取”“谁租谁取”的原则,首先是继续保持不限面积、价格的人文关怀,提高租房每户提取最高额度至每月1500元。其次是省级、州级确定的高层次人才,在楚雄州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,支持按年、按季、按月提取,月提取金额上限为3000元。
二
利好二:
操作更便捷、方式更灵活。租房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按月、按季、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,在租赁合同期内,按实际支付租房额足额提取;对申请人首次申办后,余额不足的可以在有一定积累之后,后续提取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,业务窗口即到即办,也可在线上便捷办理租房后续提取。对线下办理提取业务的,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,不再填写提取申请审批表、不用所在单位盖章,取消提取环节所有复印资料。
三
利好三:
宣传服务更贴心。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“住房公积金宣传月”活动,通过加大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以及12329短信等渠道的宣传力度,并定期深入高校、用工量大的重点企业进行点对点宣传,对于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群体和租房提取有潜在需求的缴存职工,中心还会通过短信精准推送等方式温馨提醒。
来源:楚雄发布、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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