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。这部法律共八章一百零六条。其中,第一章总则第八条规定:“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。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,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。”
这也就意味着,记者采访突发事件,政府部门不能“无可奉告”。但是,这能保证相关政府部门真的引导和支持吗?如果不支持,不了解情况,不想说,又该怎么办呢?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对此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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